【药品名称】 利伐沙班片(利伐佳)
【通用名称】 利伐沙班片
【规格型号】 10mg*14片
【生产企业】 杭州朱养心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类型】 西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13384
【有 效 期】 24 月
【功能主治】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 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 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的非瓣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体循环栓塞的风险。
【用法用量】 口服利伐沙班10mg,可与食物同服,也可以单独服用。口服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剂应与食物同服。详见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不良反应】 1.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提前停药后卒中风险升高; 2.出血风险; 3.脊柱/硬膜外血肿。 详见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注意事项】 1、推荐在整个抗凝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 2、肾功能损害。 3、急性肺栓塞患者:不推荐将辛伐沙班应用于此类患者。 4、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在无充分的替代抗凝治疗的情况下,提前停用任何口服抗凝剂包括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临床试验中,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从利伐沙班转换为华法林期间,观察到卒中发生率的升高。如果因病理性出血或已完成治疗之外的原因而必须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则考虑给予另一种抗凝剂。 详见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禁 忌】 1、对利伐沙班或片剂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2、有临床明显活动性出血的患者。 3、具有大出血显著风险的病灶或病情,例如目前或近期患有胃肠道溃疡,存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恶性肿瘤,近期发生脑部或脊椎损伤,近期接受脑部、脊椎或眼科手术,近期发生颅内出血,已知或疑似的食管静脉曲张,动静脉畸形,血管动脉瘤或重大脊椎内细内血管畸形。 4、除了从其他治疗转换为利伐沙班或从利伐沙班转换为其他治疗的情况,或给予维持中心静脉或动脉导管所需的普通肝素(UFH)剂量之外,禁用任何其他抗凝剂的伴随治疗,例如UFH、低分子肝素(依诺肝素、达肝素等)、肝素衍生物(磺达肝癸钠等)、口服抗凝剂(华法林、阿哌沙班、达比加群等)。 5、伴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包括达到ChildPughB和C级的肝硬化患者。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上市许可持有人】 杭州朱养心药业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 盒
【主要成份】 利伐沙班。
【性 状】 本品为浅红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适用人群】 成人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禁用。
【儿童用药】 尚无任何证据明确利伐沙班用于0-18岁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推荐将利伐沙班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人的剂量需要依据出血风险、肾功能及全身状态决定,多数情况下无需调整剂量。
【贮 藏】 常温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