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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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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规格:
1μg*10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7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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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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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产企业:
Teva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Ltd.(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分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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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编号:SPH00048104
  • 商品规格:1μg*10粒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71093
  • 生产企业:Teva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Ltd.(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分包装)

禁用于高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伴有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者除外),高镁血症。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英文名称: Alfacalcidol Soft Capsules

商品名称: 阿法迪三

【成份】

阿法骨化醇

【适应症】

  1. 骨质疏松症;

  2. 肾性骨瘸 (肾病性佝偻病);

  3. 甲状旁腺机能亢进 (伴有骨病者);

  4. 甲状旁腺机能减退;

  5. 营养和吸收障碍引起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

  6. 假性缺钙 (D-依赖型 I) 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

【用法用量】

口服

  1. 骨质疏松症: 首剂量 0.5 μg/天

  2. 其它指征: 首剂量 成人: 1 μg/天、老年病人:0.5 μg/天、体重 20 kg 以上的儿童无肾性骨病者:1 μg/天

为了防止高血钙的发生,应根据生化指标调节阿法骨化醇的剂量。

服药初期必须每周测定血钙水平,剂量可按 0.25-0.5 μg/天的增量逐步增加,大多数成年患者的剂量可达 1-3 μg/天。当剂量稳定后,每 2-4 周测定一次血钙。

对于骨软化症患者,不能因为其血钙水平没有迅速升高而加大阿法骨化醇的用量,其它疗效指标,如血浆碱性磷酸酶水平,可作为调整剂量更有用的指标。或遵医嘱。

【禁忌】

  1. 禁用于高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 (伴有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者除外),高镁血症。

  2. 具有维生素 D 中毒症状。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对维生素 D 及类似物过敏的患者不能服用阿法骨化醇。

【注意事项】

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肠道钙磷吸收, 所以应监测血清中的钙磷水平, 尤其是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疗的过程中, 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血浆和尿(24 小时收集)钙水平的常规检验。

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高血钙或高尿钙,应迅速停药直至血钙水平恢复正常(大约需一周时间)。然后可以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

当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标(如血浆中碱性磷酸酯酶水平趋向正常)时,如不适当地减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则可能发生高血钙症,一旦出现高血钙症就应马上中止钙的补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期服用阿法骨化醇的安全性尚无足够的证据,虽然动物试验表明其无害,但同其它药物一样,只有在妊娠期需要用药而又无其它替代品,则可以使用阿法骨化醇。

哺乳期用药的安全性尚未最后确定,但服用阿法骨化醇时,母乳中 1,25-二羟基维生素 D3的含量可能有所增加,因为这会影响婴儿的钙代谢,故哺乳期应考虑停药。

【药理作用】

阿/法`骨化醇在肝^脏被迅速转化成 1,25-二羟基维生素 D3,后者为维生素 D3的代谢物,起到调节钙和磷酸盐代谢的作用。

由于这一转化过程-很迅速,故阿法骨化醇的临床效应与 1,25-二羟基维生素 D3基本一致。其主要作用是通过提高体内血循环中 1,25-二羟基维生素 D3水平,从而增加钙、磷酸盐的肠道吸收,促进骨矿化,降低血浆甲状旁腺激素水平,同时减少骨钙消溶,最终缓解骨和肌肉疼痛以及改善与绝经、衰老和内分泌变化引起的肠道钙吸收障碍所导致的骨质疏松。

【药代动力学】

口/服`本品 1 μg 后血药^峰浓度(Cmax)为 61.6±13.6pg/ml,达峰时间平均为 8 小时(6~16 小时)。

【是否OTC】

【核准日期】

2006-08-22

【修改日期】

201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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