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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马西平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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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数量:
充裕
商品规格:
0.1g*100片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2117
件 装 量:
400
中 包 装:
1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有 效 期:
2026年01月
国 家 码:
XN03AFK019A0010101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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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编号:SPH00030452
  • 商品规格:0.1g*100片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2117
  • 生产企业: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卡马西平片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卡马西平片

英文名称: CarbamazePine Tablets

商品名称:

【成份】

卡马西平。

【适应症】

  1. 复杂部分性发作(亦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或颞叶癫痫)、全身强直-阵孪性发作、上述两种混合性发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发作;对典型或不典型失神发作、肌阵孪或失神张力发作无效。

  2. 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

  3. 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它抗抑郁药合用。

  4. 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

  5. 对某些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性情感性疾病,顽固性精神分裂症及与边缘系统功能障碍有关的失控综合征。

  6. 不宁腿综合征(Ekbom 综合征),偏侧面肌痉孪。

  7. 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用法用量】

  1. 成人常用量
    1.1 抗惊厥,开始一次 0.1 g(1 片),一日 2-3 次;第二日后每日增加 0.1 g(1 片),直到出现疗效为止;维持量根据调整至最低有效量,分次服用;注意个体化,最高量每日不超过 1.2 g(12 片)。
    1.2 镇痛,开始一次 0.1 g(1 片),一日 2 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 0.1-0.2 g(1-2 片),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 0.4-0.8 g(4-8 片),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 1.2 g(12 片)。
    1.3 尿崩症,单用时一日 0.3-0.6 g(3-6 片),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 0.2-0.4 g(2-4 片),分 3 次服用。
    1.4 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 0.2-0.4 g(2-4 片),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 1.6 g(16 片),分 3-4 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 岁,不超过 1 g(10 片);15 岁以上不超过 1.2 g(12 片);有少数用至 1.6 g(16 片)。通常成人限量为 1.2 g(12 片),12-15 岁每日不超过 1 g(10 片),少数人需用至 1.6 g(16 片)。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 1.2 g(12 片)。

  2. 小儿常用量抗惊厥,6 岁以前开始每日按体重 5 mg/kg,每 5-7 日增加一次用量,达每日 10 mg/kg,必要时增至 20 mg/kg,维持量调整到维持血药浓度 8-12 μg/kg,一般为按体重 10-20 mg/kg,约 0.25-0.3 g(21/2-3 片),不超过 0.4 g(4 片);6-12 岁儿童第一日 0.05 g-0.1 g(半片-1 片),服 2 次,隔周增加 0.1 g(1 片)至出现疗效;维持量调整到最小有效量,一般为每日 0.4-0.8 g(4-8 片),不超过 1 g(10 片),分 3-4 次服用。

【禁忌】

有房室传导阻滞,血清铁严重异常、骨髓抑制、严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与三环类抗抑郁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 用药期间注意检查:全血细胞检查(包括血小板、网织红细胞及血清铁, 应经常复查达 2~3 年), 尿常规, 肝功能,眼科检查;卡马西平血药浓度测定。

  3. 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

  4. 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应注意。

  5. 癫痫患者不能突然撤药。

  6. 已用其他抗癫痫药的病人,本品用量应逐渐递增,治疗 4 周后可能需要增加剂量,避免自身诱导所致血药浓度下降。

  7. 下列情况应停药:肝中毒或骨髓抑制症状出现,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或皮疹出现。

  8. 用于特异性疼痛综合征止痛时,如果疼痛完全缓解,应每月减量至停药。

  9. 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反应,漏服时应尽快补服,不可一次服双倍量,可一日内分次补足。

  10. 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心脏损害,冠心病,糖尿病,青光眼,对其他药物有血液反应史者(易诱发骨髓抑制),肝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或其他内分泌紊乱,尿潴留,肾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能通过胎盘,是否致畸尚不清楚,妊娠早期需慎用;本品能分泌入乳汁,约为血药浓度 60%,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毒理研究】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本品为抗惊厥药和抗癫痫药。卡马西平`的药理作用表现为抗惊厥、抗癫痫、抗神经性^疼痛、抗躁狂-抑郁症、改善某些精神疾病的症-状、抗中枢性尿崩症,产生这些作用的机制可能分别为:
①使用-依赖性地阻滞各种可兴奋细胞膜的 Na + 通道,故能明显抑制异常高频放电的发生和扩散。
②抑制 T-型钙通道。
③增强中枢的去甲肾上腺素能神经的活性。
④促进抗利尿激素(ADH)的分泌或提高效应器对 ADH 的敏感性。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吸收缓慢、不规则。口服 400 mg 后 4~5 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血药峰值(Cmax)为 8~12 μg/ml,但个体差异很大。大剂量时达^峰时间可达 24 小时。达稳态血药浓度的时间为 8-55 小-时。生物利用度(F)在 58~85% 之间。迅速分布至全身组织,血浆蛋白结合率约 76%。主要在肝脏代谢,可诱导肝药酶活性,加速自身代谢。代谢产物 10、11-环氧化卡马西平的药理活性与原形药相似,其在血浆和脑内的浓度可达原形药的 50%。单次给药时 T1/2 为 25~65 小时,儿童半衰期明显缩短。长期服用诱发自身代谢,T国药准字 H42022117-001降为 10~20 小时。主要以无活性代谢物形式分别经尿和粪便排出 72% 和 28%。本品能通过胎盘、能分泌入乳汁。

【是否OTC】

【核准日期】

2006 年 12 月 21 日

【修改日期】

2015 年 12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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