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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舍曲林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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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裕
商品规格:
50mg*14片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0292
件 装 量: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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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产企业:
海南凯健制药有限公司
有 效 期:
202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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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编号:SPH00047439
  • 商品规格:50mg*14片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0292
  • 生产企业:海南凯健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盐酸舍曲林片

英文名称: Sertraline Hydrochloride Tablets

商品名称: 应思调

【成份】

主要组成成份:盐酸舍曲林。

化学名称:(1 S-顺式)-4-(3,4-二氯苯基)-1,2,3,4-四氢-N-甲基-1-萘胺盐酸盐。

分子式:C17H17NCl2·HCl

分子量:342.69

【适应症】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用法用量】

通常治疗抑郁症和强迫症的有效剂量为 50 mg/日。

少数患者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较好时,可在几周内根据疗效逐渐增加药物剂量,每次增加 50 mg,最大可增至 200 mg/日,每日一次。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 24 小时,调整剂量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 1 周。

服药 7 天左右可见疗效,完全的疗效则在服药的第 2 至 4 周才显现,强迫症疗效的出现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在最低的有效治疗剂量。

【禁忌】

禁用于对舍曲林过敏者;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注意事项】

1.舍曲林与可增加 5-羟色胺神经传导的药物如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时应慎重考虑, 避免出现可能的药效学相互作用。

2.由其它 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转换为舍曲林治疗的最佳时机尚无经验。转换治疗时, 特别是长效药物如氟西汀, 应谨慎小心,应进行慎重的药效学评价和监测。由一种选择性 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转换为另一种药物治疗的清洗期目前还未确定。

躁狂/轻躁狂的激活作用:上市前的试验期间,接受舍曲林治疗的病人约 0.4% 出现轻度躁狂或躁狂。应用其他已上市的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治疗情感性障碍时,也有报道少数病人出现有躁狂或轻度躁狂。

3.抗抑郁药物和抗强迫症药物都有诱发癫痫发作的潜在危险性。所有在用舍曲林治疗抑郁症的试验中,大约有约 0.08% 出现癫痫发作;在舍曲林治疗惊恐症的试验中没有癫痫发作的报道。在约 1800 名接受舍曲林治疗的强迫症患者中,有 4 人约(0.2%)出现抽搐发作,其中 3 例患者为青少年,2 例患有癫痫,1 例患者有癫痫家族史,所有这 4 例患者都没有接受抗癫痫药物治疗。所有癫痫发作尚未确定与舍曲林治疗直接相关。舍曲林还没有在癫痫病人中作过评价,所以应避免用于不稳定性癫痫病人。对病情已控制的癫痫病人,应密切监护,任何服用舍曲林期间出现癫痫发作的患者均应停止给药。

4.因为抑郁症病人存在自杀企图的可能性,并可能持续存在直到临床明显缓解时,所以在治疗早期应对有自杀危险的病人进行密切监视。

由于已证明强迫症和抑郁症常常共发,故治疗强迫症患者时也应监测其自杀倾向。

5.育龄妇女使用舍曲林则应采取足够的安全的避孕措施。

6.虽然临床药理学研究显示舍曲林对于精神运动性活动没有影响。然而抗抑郁或抗强迫症药物可以影响从事驾车或操作机器等有潜在危险性的工作时所必须的精力及体能,所以这类病人服用舍曲林应小心。

7.肝功能不全患者:伴发肝脏疾病的患者应慎用舍曲林。肝功能损伤患者应减低服药剂量或给药频率。

8.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调整舍曲林给药剂量。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曾在大鼠及家兔进行了生殖毒性研究,在人类最大用药剂量的 20 倍和 10 倍(按 mg/kg/日计)的剂量水平下均无致畸证据。然而在相当于人类最大用药剂量的 2.5 倍至 10 倍的剂量水平下(按 mg/kg/日计),舍曲林与胚胎的骨化延迟有关,可能继发对于胚胎屏障的影响。

在人类最大剂量约 5 倍的剂量水平下(按 mg/kg/日计),给予动物母体舍曲林后出现新生幼仔存活率降低。对于其它的抗抑郁药物也曾有过关于新生幼仔存活率降低的描述,这些影响的临床意义还不明确。

对于妊娠期妇女没有进行过足够的良好的对照研究。孕妇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用药。

现有的关于乳汁中舍曲林浓度的数据资料较为有限。对小样本量的哺乳期母亲及婴儿的零星研究提示,尽管乳汁中舍曲林浓度高于血清中浓度,婴儿血清的舍曲林浓度极低或检测不到。哺乳妇女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妊娠和/或哺乳期服用舍曲林,医生应当注意撤药反应的症状。母亲服用包括舍曲林的 5-羟色胺类抗抑郁药物,新生儿出现类似撤药反应的症状已有报道。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细菌突/变试验、小鼠淋巴瘤突变试验、在体`小鼠骨髓和体外人淋巴细胞遗传学试验结果表明,在有或无代谢激活存在时,舍曲林均未出现遗传毒^性。

生殖毒性:给药剂量为 80 mg/kg(以 mg/m2计,为人最大推荐剂量 MRHD 的 4 倍)时,两个大鼠试验之一观察到动物生育力降低。在-大鼠和家兔上进行了剂量分别达 80 mg/kg/day 和 40 mg/kg/day 的生殖毒性研究(以 mg/m2计,约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的 4 倍),在各试验剂量下均未发现致畸作用。怀孕大鼠和家兔在器官形成期给予舍曲林(剂量分别为 10 mg/kg 和 40 mg/kg,以 mg/m2计,约相当于 MRHD 的 0.5 倍和 4 倍)时观察到胎仔骨化延迟。雌性大鼠妊娠后期及哺乳期给予舍曲林,剂量 20 mg/kg 下死产幼鼠及出生后前 4 天幼鼠死亡数量增加,出生后前 4 天幼鼠的体重亦降低,对大鼠幼鼠无影响剂量为 10 mg/kg。幼鼠存活率的降低是由舍曲林在子宫的暴露所致。但这些作用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

致癌性:在 CD-1 小鼠和 Long-Evans 大鼠上进行了剂量达 40 mg/kg/day(以 mg/m2计,分别约相当于 MRHD 的 1 倍和 2 倍)的终生致癌性研究。在 10~40 mg/kg 剂量时,雄性小鼠出现剂量相关性的肝腺瘤增加,在雌性小鼠或接受相同给药处理的大鼠上未观察到肝腺瘤的增加,也未见肝细胞癌的增加。CD-1 小鼠肝腺瘤的·自发率具有波动性,该结果对人类的意义尚不清楚。40 mg/kg 雌性大鼠出现甲状腺滤泡腺瘤增加,同时并不伴有甲状腺增生。与对照组比较,10~40 mg/kg 给药组大鼠子宫腺瘤增加,但尚不明确该结果与药物的相关性。

依赖性:动物研究未显示本品有兴奋作用或巴比妥样(中枢抑制剂)滥用的潜在性。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

盐酸舍/曲林是一种选择性的 5-羟色胺重摄`取抑制剂。其作用机制与其对中枢神经元 5-羟色胺重摄取的抑制有关。在临床剂量下,舍曲林阻断人血小^板对 5-羟色胺的摄取。研究提示舍曲林是一种强效和选择性的神经元 5-羟色胺重摄取抑制剂,对去甲肾上-腺素和多巴胺仅有微弱影响。体外研究显示,舍曲林对肾上腺素能受体(α12,β)、胆碱能受体、GABA 受体、多巴胺能受体、组胺受体、5-羟色胺能受体(5HT1A,5HT1B,5HT2)或苯二氮卓受体没有明显的亲和力。对上述受体的拮抗作用被认为与其他精神疾病用药的镇静作用、抗胆碱作用和心脏毒性相关。动物长期给予舍曲林可使脑中去甲肾上腺素受体下调,这与临床上其它抗抑郁症药物的作用一致。舍曲林对单胺氧化酶没有抑制作用。

【药代动力学】

舍曲林主要通过/肝脏代谢,其半衰期约为 24 小时。血浆`中的主要代谢产物为去甲基舍曲林,半衰期 62~104 小时,体外试验显示其药理活性明显低于舍曲林,约为舍曲^林的 1/20,没有证据表明去甲基舍曲林在抑郁模型体内有药理活性。舍曲林和去甲基舍曲林在人体内大部-分被代谢。其最终代谢产物从粪便和尿中等量排泄,只有少量舍曲林(<0.2%)以原形从尿中排出。

舍曲林的血药浓度随剂量改变成比例变化,并且不受年龄的影响。在男性,舍曲林每日口服一次 50~200 mg,连续用药 14 天后,服药 4.5~8.4 小时人体血药浓度达峰值(Cmax)。青少年和老年人的药代动力学曲线与 18~65 岁之间成人无明显差别。青年人和老年人、男性和女性的舍曲林平均半衰期为 22~36 小时。与终末清除半衰期相一致,每天给药一次,一星期达稳态浓度,在这过程中有两倍的浓度蓄积。舍曲林的血浆蛋白结合率为 98%。动物实验结果表明,舍曲林的表观分布容积较大。

食物对舍曲林片剂的生物利用度无明显的影响。

【核准日期】

2007 年 12 月 28 日

【修改日期】

2009 年 0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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