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成 硝酸咪康唑乳膏说明书
商品名称 | [通用名称]硝酸咪康唑乳膏 [商品名称]新和成 | 成 份 | / |
性 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作用类别 | / |
适 应 症 | 体股癣、手足癣、阴道感染、外耳炎、口角炎、须癣、头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 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不良反应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禁 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硝酸咪康唑乳膏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硝酸咪康唑乳膏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 藏 | / |
包 装 | / | 有 效 期 | / |
执行标准 | / | 说明书修订日期 | / |